今年以来,泸定县国家税务局继续做好各税种的纳税评估工作,特别在低税负专项纳税评估中抓好“四个突出”,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突出评估学习和辅导,事前评估人员进行了相关业务知识、具体操作办法和流程的认真学习,评估中定期进行评估案例评析,让大家找准评估疑点,提高评估人员业务能力。二是突出评估质量和效率。在严格规范评估流程、讲求评估实效的同时,开展税源清查、税收负担分析、所得税纳税评估、民政福利企业评估,做到全方位“立体式评估”,提高工作效能。三是突出评估成果。要求当月必须形成被评估企业评估报告,同时对评估中出现的问题做好纳税辅导,体现纳税评估的服务功能,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四是突出评估责任。要求评估人员必须严格执法,实事求是。截止7月10日,全县已评估企业8户,占应评估户数的38.1%,经评估出应补交税款1.5万元。(泸定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