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所得税税收制度,了解企业所得税税源状况,分析企业所得税税负及新法实施对收入规模的影响,州地税局按照省局的统一安排部署,采取多项措施,圆满完成了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抽样调查工作。一是提高选样标准,增强数据的实用性。按照《财政部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方案》要求,在认真总结以往年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确定了10户能代表我州经济发展特点的样本企业,对其基本财务状况、收入、成本、费用、所得税纳税申报及汇算清缴等700余项指标进行调查,调查对象涵盖了采矿掘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等行业。二是规范工作流程,优化纳税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内、对外培训工作,及时向纳税人安装“瑞斯达通用报表系统”,并以电话解答、上门服务等方式,解决软件操作中的具体问题。三是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样本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将税源抽样调查与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评估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提高企业所得税的管理质效。据调查10户重点税源企业2007年度共实现销售收入7.1亿元,利润2.2亿元,应纳税所得额2.4亿元,减免企业所得税3104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2264万元。(州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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