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收入,严密工作纪律,州局领导带头深入基层,切实负担起联系督导的工作责任,县局领导和中层干部要坚守岗位、转变观念、克服困难。二是加强考核工作,均衡入库,力争收入与时间同步,从实施意见下发之日起,实行收入五日上报制,每十五天书面报告抓收和其他工作情况。三是深化税收分析,强化税源管理,要客观分析组织收入的有利和不利因素,加强研究交流,通过分析“找”税源,通过管理“要”税收,不断增强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四是加强重点环节税收征管,将各项工作抓紧抓实,要定期分析掌握好辖区内的重点项目、重点税源的征缴情况,搞好部门协作,积极依靠地方党政的坚强领导和关心支持。五是重点突破,大小兼顾,在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行业税收征管的同时,强化对零星税收的征管,努力做到既抱“西瓜”又捡“芝麻”,全面实现“大税种有大增长,小税种有大作为”。六是协助相关单位继续加强全州寺庙税收清理工作。七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四好班子”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州地税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