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至17日,炉霍县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开展大型《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培训班。该县县属企事业单位、省州驻炉企事业单位、建筑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部分农民工代表等共计350余人参会。

培训特邀州劳动监察支队支队长刘建宁同志,州就业培训科副科长余建斌同志,州委下派的维稳工作组州民干校高级讲师帅康林同志和高级讲师孙强同志进行授课。重点就《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立法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和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就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出的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劳动者在就业方面享有的权利义务以及申请劳动仲裁程序等热点问题进行讲解。
通过培训,与会人员普遍反映获益匪浅,培训内容实用,为规范该县企业用工管理,降低用工风险,改被动应付为主动管理,增强企业竞争意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培训还邀请了该县建设国土资源局、司法局、法院、县政府法制办、县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参加,发放宣传资料380余份。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